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职函﹝2023﹞36号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先期组织申报校级项目评审,并择优向省里推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为学校大一、大二年级的学生,专业基础课及专业核心课程成绩优良以上。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鼓励学生自主选题,挖掘学校现有资源,开拓校外资源,邀请校内专家或企业专家担任指导,组成跨专业、跨部门的研发团队。
二、指导教师要求
每个项目至多两名指导教师,推荐省级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讲师职称且年龄在35岁以下,也可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申报(比例控制在25%以内)。指导教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三、项目选题、类型
(一)项目选题: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选题。重点支持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项目类型
1.创新实践项目
创新实践项目分为科技发明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和公益实践类项目。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作品制作、应用测试、材料撰写等工作。
1)科技发明类项目要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先进性和综合性,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学生可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特长和生活实际,构思、设计、制作完成新产品和新材料的研发、工艺流程革新或优化等,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人文社科类项目要求具有社会性、贴近生活和贴近实际,重点围绕全面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和民生福祉等社会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成果能够反映新经验、体认新实践、拓展新视野。
3)公益实践类项目要求具有非盈利性,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学生结合专业背景或相关资源,重点就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开展公益实践活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项目可持续性强,能够在团队建设和活动经费上自给自足。
2.创业孵化项目
创业孵化项目是指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利用创新实践项目或专业研究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和服务设想,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孵化活动。
创业孵化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行性,结合所学专业、兴趣、爱好和特长,体现专创融合,符合所在地区产业规划发展导向,满足商业发展前景良好,潜在经济或社会效益较高等特点。项目团队是否注册企业法人均可推荐申报,但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项目应面向社会市场,按企业实际运营模式开展业务。
四、结项要求
(一)创新实践项目结项要求
1.科技发明类项目应对实物成果、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申请专利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有1个能够演示的模型(产品),或至少有1项学生排名第一完成的论文(专利成果),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成果报告(包括研究计划、研究过程、解决的问题与技术等)。
2.人文社科类项目应对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调研报告以及实践推广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至少具有以项目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相关论文1篇,或形成1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实践过程支撑材料详实)和实践推广报告。
3.公益实践类项目应对公益实践活动和社会支持等成果进行明确说明。要求具有年度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报告(实践过程材料详实,5000字左右)及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二)创业孵化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前,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主持人须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企业负责人,应有对外实际运营的业绩。
与项目紧密相关的成果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荣获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表彰主体为本项目学生团队,非个人成员),经审核通过可直接结项。
以上所有成果均是省级立项后,项目培育期内取得的成果。培育期为一年,如未达到结项要求,可申请延期一年。期满仍未达到结项要求,将予以通报,并作撤项处理。
五、申报名额
创新实践项目根据各学院一、二年级在校生人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原则上平均100名学生可以申报一项,具体名额见附件1;
创业孵化项目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项。
六、项目提交材料
1.指导教师填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2),提交纸质材料2份、电子稿1份;填写《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交给学院汇总。
2.学院统一汇总,并报送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并将电子材料传至指定邮箱。
七、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10月22日(星期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送至行政楼213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1817860@qq.com(备注xx学院-大创申报材料)。逾期不报或不符合条件者,恕不受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被推荐上报省级的项目,由各项目主持人依据校评审专家意见完善后再于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至省厅。
(为方便后期评审及申报请每个申报项目安排一个指导教师加入学校大创立项QQ工作群:453636318)
附件1:2023年各学院创新项目申报名额
附件2: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申报表
附件3:2023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