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妇联,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生态科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妇联,扬州大学,各有关单位: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确定2023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为“女性和知识产权:加速创新创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更多女性发挥自身聪明才智、积极投身创新创造,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贡献更大力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寻访“最美巾帼发明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发挥知识产权领域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充分激发广大女性在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的热情,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助推产业科创名城建设、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扬州新实践的华丽篇章作出新贡献。
二、名额设置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走访,在全市范围内寻访“最美巾帼发明者”,并评选出10名“最美巾帼发明者”。
三、候选条件
1. 女性,工作单位为本市辖区内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且连续在扬工作一年以上。无工作单位的,应为扬州户籍或在扬州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女性。机关行政人员不参与评选。
2. 政治思想进步,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奋发有为、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优秀的科学品质以及较强的专利创造能力和水平。
3. 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且相关专利已获得授权,不存在法律纠纷。
4. 具有较强的专利成果转化能力,相关专利实现产业化或得到推广应用,并创造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5. 专利成果由多人完成的,参评人应为专利证书中署名前三位的发明人或设计人。
四、所需材料
候选人应向属地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 《“最美巾帼发明者”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
2. 无工作单位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候选人有其他可以证明创新能力和贡献的证明材料。
五、相关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妇联要高度重视寻访活动,按照寻访要求和候选人条件,认真部署,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寻访推荐工作。
1. 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普及活动,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并关注“最美巾帼发明者”寻访活动,积极发现、挖掘优秀女性发明者的典型事迹,树立本地区、本部门新时代女性新形象。要认真筛查符合条件的女性发明人(设计人),广泛动员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积极推荐,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寻访、走访活动。
2. 认真组织推荐工作。推荐形式主要采取单位推荐,无工作单位的个人也可自荐。被推荐人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报送至本人工作单位(个人为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在辖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辖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当地妇联组织开展初选,并将本地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扬州大学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各地和扬州大学推荐名额均不超过3名。市知识产权局、市妇联组建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3. 注重推荐一线人员。推荐人员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生产或管理一线以及艰苦地区、艰苦岗位的优秀女性适度倾斜,重点关注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一线女性发明人(设计人)。
4. 加强典型事迹宣传。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网络,加强对“最美巾帼发明者”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更加关注女性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用,全面展示新时代女性知识产权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广大女性的创新创造热情。被选树为“最美巾帼发明者”的个人,可优先推荐参加市女性科技人才信息库、“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选树活动。
请各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最美巾帼发明者”推荐表》一式三份、《“最美巾帼发明者”候选人汇总表》1份,加盖属地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妇联公章后,于2023年4月17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扬州市知识产权局,电子版同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扬州市知识产权局:李松、盛灵惠。电话:89332622。
扬州市妇女联合会:徐艳。电话:87780573。
附件:1. 2023年 “最美巾帼发明者”推荐表;
2. “最美巾帼发明者”候选人汇总表。
扬州市知识产权局 扬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