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全面检验。毕业实习是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前提,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一)成立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指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书安
副组长:陈伟 储咏梅
组 员:吕 宁 姚海滨 吴振慧 江兆银 王 欣
黄 瑞 程爱民 周 军 王奎萍 罗惠媛
陆学松 张志祥 徐秋生 邵红万 封 琴
陈 坚 曹桂祥 厉爱民 周 晓 包峥嵘
2.各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3.各专业成立由系主任、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代表组成若干个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指导小组。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长由高级职称以上教师担任。指导小组由各系组建,各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要求
1.做好各专业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内容应包括:
(1)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目标及要求(包括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的制定(修订));
(2)毕业班级的专业名称、班级名称、人数;
(3)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业(系)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
(4)工作内容、程序及时间安排。
2.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选聘工作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和工作职责,做好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及选聘工作。
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教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7人,有校外指导教师辅助的最多不超过12人。受聘的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指导教师应坚持把学生培养放在第一位,重视对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重视对学生设计思想、基本研究方法、调查方法的指导,重视对学生搜集获取调查资料和信息工具运用能力的培养,重视对学生分析、论证、推理、归纳、总结和文字表达能力的培养。注意启发引导、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详见《扬州市职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规范》):
(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体现本专业主要知识、能力和素质训练内容。
(2)选题应面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行业企业真实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以工程设计、工程背景、模拟课题为主,鼓励真题真做;避免脱离实际、陈旧、空洞的选题。
(3)选题应有益于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4)课题要有明确研究目标、研究对象、研究任务和研究内容,工作量适中、具有可行性。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人一题或以团队形式多人一题,各人有自己的研究内容,各自完成。鼓励跨专业组建具有实质性协作与配合的毕业设计团队。
(6)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符合专业要求。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指导工作
对在扬州市内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每周与学生见面检查指导;对在省内市外进行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检查指导的次数不得少于每月一次;对省外进行毕业设计与毕业实习的学生,可以进行网上交流指导,检查指导的次数不少于每两周一次。指导教师每次检查指导须有书面记录。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期检查。
5.毕业设计(论文)查重要求
(1)学生答辩论文查重率要求:“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低于30%,“校内互检结果”低于40%准许参加答辩。
(2)推荐校级以上评优论文查重率要求:“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低于15%,“校内互检结果”低于20%;
(3)团队课题成员只能上传自己个人论文进行查重,不得上传团队最终成果文本;
(4)学生查重账号只能查学生本人论文,不得转借他人或帮他人查重。
6.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
教务处前两年组织了四个学院对“知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进行试用,试用效果良好。系统有严格的毕业设计(论文)流程管理以及各类数据统计功能,对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有很大帮助,今年将进一步完善。鼓励有条件的学院使用该系统进行管理。
7.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安排
(1)各学院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包括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责任人等,2022年11月18日前完成。
(2)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工作小组,各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实习指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资格,2022年11月25日前完成。
(3)指导学生选题,采用学生自选为主,教师申报为辅的方法,落实课题,由指导小组汇总初审,经工作小组审查、学院批准后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2022年12月24日前完成。
(4)指导教师发放任务书,布置任务。以电子档形式发放。2023年1月6日前完成。
(5)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遵循过程管理要求,进行规范、严格指导,并做好记录,2023年2月-5月。
(6)毕业生返校时间。由学校视疫情发展情况安排确定。
(7)毕业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评阅,答辩,(初定)2023年5月20日前。
(8)上报成绩:2023年6月1日前(初定)。
(9)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待定。
各学院各项工作时间不得滞后于学校规定截止时间。
8.学院需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1)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工作小组,指导小组名单电子档一份,2022年11月25日前提交。
(2)各学院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工作安排电子档一份,答辩前一周提交。
(3)毕业设计(论文)统计分析表(见附表)电子档一份,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提交。
二、 关于毕业实习工作
毕业实习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将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直接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获得真实职业体验、锻炼提高实践能力的同时,达到从业基本要求,最终实现优质就业。学院应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实习管理新规定
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组织学生学习并遵守《疫情期间顶岗实习疫情防控管理暂行规定》(扬职大教〔2022〕1 号)要求。
2.制订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在方案中明确实习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明确毕业实习的目的、要求与内容;明确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合理安排毕业实习的时间;准确掌握学生实习的相关信息,如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人数、学生信息以及联系方式等。
3.做好学生实习动员工作
学院组织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告知学生毕业实习的意义与作用,明确实习要求、实习内容、实习时间安排、实习报告、实习安全等相关事项,教育学生遵守实习纪律、工作规范,做好实习安全教育。
4.做好实习单位遴选工作
实习单位主要由学院组织落实,也可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或家长帮助联系确定。学生(家长)自行选择的实习单位,应由本人或家长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实习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行业企业单位优先。
5.组织签订实习协议
学生实习前,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条款。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实习协议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6.强化实习过程管理
学院领导及带队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实习全过程管理。加强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确保毕业实习取得实效。学生毕业实习日常通过“慧职教”实习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学院应安排专人对实习教师、学生进行培训,加强过程管理。
7.加强实习安全保障管理
明确学院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制定学生实习安全预案。确定专人负责,确保2023届毕业生实习期间安全稳定,不出现事故。所有毕业实习生须购买校外实习保险,实现实习保险全覆盖;鼓励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意外伤害险。
附表:毕业设计(论文)统计分析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7日
附表:
毕业设计(论文)统计分析表
学院: 届 专业:
1. 课题统计
课题来源 | 科研 | 生产 | 社会 | 其它 | 课题类型 | 设计类 | 论文类 |
数量 | | | | | 数量 | | |
比例(%) | | | | | 比例(%) | | |
2. 指导教师统计
指导教师职称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指导教师 总人数 | |
人数 | | | |
比例(%) | | | |
3. 学生情况统计
学生成绩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及格 | 不及格 | 未参加答辩 | 专业学生人数 |
人数 | | | | | | | |
比例(%) | | | | | | |
4. 分析
综合训练及创新能力培养情况分析: |
存在主要问题、原因及建议: |
专业负责人: 学院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