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严格人员管控措施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高位流行、多点多源散发,我省13个地级市均发现阳性感染者,部分地区疫情已波及校园,校园破防风险剧增,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牢牢守住校园防线,现根据上级要求,就严格师生行为管控和健康管控通知如下。

一、师生员工近期(含清明假期)一律不离扬,原则上不离开扬州城区

1、确有特殊极端情况需离开扬州大市(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必须按规定流程和审批权限履行请销假手续,纸质请销假单报教工组、学工组备案。

2、返扬后,严格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到达后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严格健康监测,14天内不得进入校园。7天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单人单间、单独居住,不得外出,拒绝探访,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第7天“双采双检”;7天严格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需向社区报备,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第1014天各采样1次。

3、教职工外出按《关于强化疫情防控非常时期教职工外出管理的通知》(教职工工作组2022311日)规定执行。

二、师生员工一律不接待、不接触扬州市以外人员和有扬州市外旅居史人员

4、师生员工接触有扬州市外旅居史人员,或同住人员(含保姆)有扬州市外旅居史的,须及时如实报告社区和学校,并执行“7+7”健康管理措施。

5、近14天内与阳性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及时如实报告社区和学校,并由社区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6、近14天内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社区和学校,并由社区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教职员工往返家校(含离扬)必须“两点一线”

7、减少外出,减少人员聚集,不与重点人群和“三史”异常人员接触,不进入密闭空间和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严格执行出发地和目的地防控规定,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不聚集、规范消毒等保护措施。

8、住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不得出校园,禁止翻越围墙围栏,禁止外卖,禁止从风险地区网购,严格落实网购消毒措施(上海来源的网购物品消毒搁置7天,其它来源的网购物品消毒搁置3天)。校外学生、实习生、见习生的行为和健康管控要求与教职工一致。

四、严把校门关,校外和有扬州市外旅居史的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9、确需进入校园的校外人员,必须事先预约和报批,获准后,在逐项查清身份证明、健康状况、旅居行程之后,方可进入校园。

10、后勤保障物资及商户商品运送车辆原则上在校门外接驳,确需进入校园的车辆,需按后勤处要求,调整进校日期、时间、频率、线路、人员和消毒消杀措施。

11、关联企业和工厂必须在指定范围和线路活动。

五、严格科学进行核酸检测,及时如实日查日报

12、重点人员、进校教职工、关联企业人员“三天一检”。在校学生按每天20%的比例随机科学抽检,每周一轮。每天抽检比例不得突破20%,漏检师生必须补检到位,确保不漏一人。

13、初次进校、管控后进校、校外超过三天进校必须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以核酸检测为主,谨慎和辅助使用抗原检测。

14、师生员工必须每日打卡,准时如实日查日报本人及同住人员“三史”,错过报送时间的要向学院(部门)电话补报。要高度关注官方公布的阳性感染者及密接、次密接人员信息,仔细检查这些信息与自己及同住人员的关联度,坚决禁绝瞒报、谎报。

15、有新冠肺炎感染症状和健康异常的师生员工,必须立即报告并到指定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查寻到底到位。

六、压实四方责任,尤其压实主体责任

16、师生员工要积极支持、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政府、社区、学校各项防控管理规定,进校教职工和住校学生须与所在学院(部门)签定承诺书,明确自身责任。近期,学校将陆续开展多轮防控演练,欢迎师生员工关注,从中学习应急处置方式,锻炼平静心态。任何人不得歪曲报道,借机生事,误传舆情。

17、各学院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扛起防控责任、安全责任和稳定责任。坚持从严、从紧、从快、从细原则,强化“三早”。加强对所属人员及其同住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信息收集,要增加日查日报基础上的个别询问,提高查报真实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和处置。

18、强化失责追责,绝不搞下不为例。在疫情防控上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任何特权思想和特殊行为。

以上通知,请立即传达、宣传到每位师生员工。

 

扬州市职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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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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