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人文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和扬州市教育系统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学校研究决定,221-36日期间,开展为期 2周的在线教学工作,全体学生在宿舍上网课;从第3周(37日)起,转入线下课堂教学(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为确保线上教学正常实施,提高在线教学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级、2021级学生在线教学安排

1.线上课表与线上课程

线上课表原则上与线下课表同步。所有线上教学,均须严格按照原线下课表进行,上课时间(周次、节次等具体时间)不变,任课教师不变,开课班级不变,上课形式(合班或分班)不变。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调停课手续。

线上课程原则上与线下课程一致。所有理论课正常开展线上教学;理实一体化课程中的实验实训课和集中实践性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线上教学;所有不能线上开设的实践课程,待第三周后自行补课。

2.线上教学平台

任课教师可根据师生实际情况和方便易行原则,选择相应课程平台或技术手段完成线上教学。目前我校教师使用较多的课程平台有:超星泛雅平台、智慧职教(江苏)云平台;中国大学MOOC等网络教学平台。教师也可以采用其它教学平台如QQ、钉钉、腾讯会议等多种技术平台完成在线教学。

3.线上教学要求

1任课教师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课程思政教育价值,把好线上教学内容政治关,深入挖掘课程蕴含的德育元素与承载的育人功能,将课程思政、劳动教育、美育教育等内容融入教学过程。

2任课教师应针对线上教学特点和学生认知规律,完善课程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价值目标,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线上学习方式与考核要求。

3)任课教师应精心进行教学设计、优选教学资源、优化教学环节、改善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通过上传教学资源、发布通知公告、布置学习任务、上课签到、师生交流互动、答疑、布置作业等线上教学活动,达成教学目标。保证线上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4)任课教师严格按课表授课,遵循学校作息时间,安排课间休息,组织课前课中多次考勤。

5)对个别情况特殊、学习困难学生,制订个性化帮扶措施。

4.线上教学监管

1学院成立在线教学督导小组,由梁银辉、陆学松、潘树国、周彤、苏叶、张莉、姜艳、朱卉、尤微等9位同志组成,督导小组将开展全院在线教学课程听课工作,确保每位开课老师至少被听一次课,督导小组成员要提前与任课老师联系,确定听课时间、节次(尽量选择每位老师本学期的第一次课),协调好听课事宜,并做好听课记录。

2任课教师应配合相关教学单位,填写在线教学课表。提前和授课班级联系,告知学生上课教学平台(链接网址、QQ群号、微信群号、腾讯会议号等信息)和上课时间;任课老师应提前登录教学平台,做好调试工作,确保正式上课时不出差错;任课老师要配合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做好在线教学的上课、听课工作。

3)班主任或辅导员通过QQ、微信等多种途径确保将线上课表通知到每位学生班主任应督促班级每位同学参加线上教学,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勤和其他管理工作。

4)教务处和督导室将对在线教学抽查和监管。公布在线教学周报,反馈在线教学情况;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和学院二级督导有序开展线上听课工作,确保在线教学保质保量完成。

5教务处、现教中心负责在线课程的技术支持保障。

   二、关于2019级学生顶岗实习和毕业设计教学安排

    各系要按照《关于加强疫情期间顶岗实习及其它校外实习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通2021110179号)要求,对学生实习单位进行审核,确定实习单位是否满足学生实习要求、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要根据上级防疫要求密切关注实习所在地疫情及学生每日一报状况,根据实习所在地的疫情情况调整或暂停学生的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登录顶岗实习管理平台并填报相关信息。

     对于正常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通过线上进行指导;对于无法正常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可组织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教学与指导。对于2019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线上或线下指导。

  

                                          人文学院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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